洛阳市孟津县“改”“禁”并重狠抓燃煤散烧管控
自环境污染攻坚工作开始以来,孟津县成立散烧办,明确职责任务,细化措施方案,强化督查指导,坚持一手抓“改替”,一手抓“查禁”,扎实推进燃煤散烧管控。5月下旬,全市洁净型煤生产现场会在该县召开,8月中旬该县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建设通过洛阳市验收。
一是坚决整治取缔散煤销售点。按照《孟津县2017年加快推进燃煤散烧治理实施方案》,县散烧办组织力量在全县开展细查细排,共排查出散煤销售点6户,对其中的2户进行洁净型煤改建,1户确定为电厂供煤的非民用散煤销售点,其余3户拆除设备、覆盖场地,坚决予以取缔。
二是加大宣传普及力度。散烧办共散发、张贴宣传资料2000多份,工作提示函、督办函35期,组织督查26次,编发工作简报12期,上报工作信息25篇(条),播发新闻稿件10余条,改用洁净型煤、减少污染排放得到了广大民众、商户的赞同和支持。
三是严查流动售煤车。在整治、取缔散煤销售点的同时,制定《孟津县2017年燃煤市场监管工作方案》,加强燃煤散烧市场监管,在全县统一实行煤炭运输通行证制度;针对济源、焦作等外地运煤车辆利用早晚时间流动销售不合格煤球现象,县工商局由局长带队,班子成员分包重点区域,在310、207国道等交通要道口、镇区所在地实行早晚巡查。7月下旬以来,在公安部门配合下,执法人员在会盟镇、城关镇查获来自济源、焦作孟州市运煤车12辆,查扣不合格煤球6万块。
四是快推洁净型煤生产和配送中心建设。洁净型煤生产、配送中心建设时间紧、任务重,孟津县采取领导督导、部门班子成员分包和专人驻厂的方式,冒着高温酷暑,进行督导、督查;企业多上机械设备、多上人员,加快施工进度,40天时间厂房完工、设备到位,同时,在全县十个镇政府所在地建立了洁净型煤配送服务点。7月初,副县长夏永平带队对工程进行了初步验收。8月14日,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通过市验收。目前,全县的洁净型煤已全面投放市场。